| 关于做好2007年进出口企业排名数据核对工作的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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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6-11 13:23 文章来源: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、有关中央企业:
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清理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有关精神及要求,经商务部清理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从2008年起,原由商务部综合司负责的“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”排名工作,转由外经贸统计学会负责。为了保证2008年排名工作的时效和质量,排名数据的加工整理工作仍由商务部综合司负责,其他工作转交统计学会办理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一、排名标准
(一)排名范围涵盖所有在中国境内具有进出口经营权、实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各类企业。仅为其他企业提供代理报关服务、没有进出口业务实绩的企业,不纳入排名。
(二)各类企业排名均以2007年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为依据。
(三)企业集团或总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参加排名,其数据包括总部及控股50%以上(不含50%)的子公司的数据。对达到最低入围标准的子公司,在其母公司之下单独列名,但不冠名次。
二、工作安排
商务部综合司已将2007年进出口企业排名数据整理完毕。现将初选入围企业数据发你们(详见电子版,已发至各单位电子邮箱),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核对,并将核对结果于2008年6月13日前反馈商务部综合司(注: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)。同时,为准确反映各企业的基本情况,请各单位认真填写《企业基本情况表》(附后),并于2008年6月2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统计学会。
排名工作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按以下联系方式,向商务部综合司或外经贸易统计学会反映。
商务部综合司
联 系 人:张鹏 刘天民
联系电话:(010)65198669 65198908
传 真:(010)65198935
电子信箱:wmtj@mofcom.gov.cn
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
联 系 人:齐越 计友鹏
联系电话:(010)65239338
传 真:(010)65239338 65239340
电子信箱:tjxhbgs@sina.com
商务部综合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
二00八年六月二日
附件:企业基本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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